我校目前已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奖、助、贷、勤、减、缓、补”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安心学习、健康成长,为他们的学习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完善的资助体系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本科学生资助政策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缓交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则需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勤工俭学等为辅。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设有“绿色通道”制度。
“绿色通道”制度旨在为暂时无法全额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援助。对被录取入学,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尽快联系学生事务处资助热线申请缓缴学费,于开学注册时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由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核实情况后,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正常学制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本年度国家助学金等各类资助项目的申请资格,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前提。该认定结果将作为我校落实国家及省级资助政策、实施校内配套帮扶措施的核心参考依据。
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2026年)
(申请人填写,手写签名)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版).wps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2026版,提供佐证参考).xls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贷款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可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
(二)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六、学校其他资助措施
(一)学费缓交
申请对象是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突发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
学费缓交只限于申请由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含学杂费,住宿费,学习、生活上的等应缴纳的其他费用。缓交的金额可根据学生个人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国家助学金资金未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其困难认定等级,由学校财政给予与当年国家助学金同等资助标准的资助。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我校资助工作“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的重要环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古楚璧伉俪助学金(中国内地生)
古楚璧伉俪助学金(中国内地生)由魏昭凤女士及其先生古楚璧(FRANCOCUTRUPIA)设立,旨在资助优秀贫困学子接受BNBU的博雅教育,圆其大学梦。
(四)古楚璧伉俪助学金(中国香港生)
古楚璧伉俪助学金(中国香港生)由魏昭凤女士及其先生古楚璧(FRANCOCUTRUPIA)设立,旨在资助香港优秀贫困学子接受BNBU的博雅教育,圆其大学梦。
(五)聚力应急基金
“聚力应急基金”由广东省北师香港浸会大学教育基金会发起,旨在基于人道主义关怀,对于在北师香港浸会大学就读期间遭受到突发的、不可预知的、不可控制的意外事件而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在读BNBU学生进行资助。
“聚力应急基金”以“应助尽助”为原则,不设名额,不设限额,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内容及调查核实的实际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判定申请人所需资金,并按照资助方案规定给予必要的资金资助。
(六)勤工俭学
勤工俭学是由学校统筹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劳动、获取合法劳动报酬,用以改善自身学习与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勤工俭学需始终恪守“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遵循“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核心原则,在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影响学生日常学习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展。
按照相关标准,勤工俭学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25元/人/小时。
如有关于学生资助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资助热线:0756-3620230、3620541
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756-362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