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O-ICMC仅对兴趣社团在UIC校内及校外相关场地进行会议、活动(训练)、储存等行为具有资格核准权。
针对社团活动提出的场地需求,兴趣社团须参照相关部门颁布的场地借(租)用说明进行申请,并登录https://venue.bnbu.edu.cn/提交场地申请或提交经由SAO-SSLDT批复的场地申请表(含SAO-SSLDT公章盖章及老师签字)至相关场地管理部门。经场地管理方审批通过后,兴趣社团方可获得场地使用权。场地使用的最终解释权归有关部门所有。
常见的校内可借(租)用场地申请表及负责单位:
线上申请:
• T29 师生活动中心 :中央舞台,舞蹈房,展览区-- 学生事务处T4-101;
• T4 师生活动中心 :2F舞台A/B, 会议室A/B-- 学生事务处T4-101
• 学生社团活动室申请表(T5-102)-- 学生事务处T5-101
• 室内场地申请表(CC323/CC324,T1-101,T1-108,T7-201,T2-202,演艺厅,大学会堂)-- EMO (行政楼四楼物业管理处)
• 室外场地申请表(行政楼合用大堂,圆形露天剧场,演艺厅户外舞台,会贤邨广场,检阅台)-- EMO (行政楼四楼物业管理处)
线下交表:
• 体育馆场地申请表(柔道/剑道室,CC108舞蹈瑜伽室,SP401/SP402多功能教室,SP-B102舞蹈室,SP301舞蹈室,SP102搏击室,SP305多功能馆,SP201乒乓球室,)--体育馆前台
• 教室申请表(一般阶梯教室)--AR(行政楼二楼教务处前台)